花火
目睹发给天马司的消息状态变为已读时,距离他与外界失去联系已经过去整整三天。尽管天马司的经纪人反复强调与他取得联系之后要第一时间知会,但稍稍犹豫之后,神代类还是选择先拨通天马司的电话。出乎意料的是,对方很快接了电话,听筒里司的声音有些沙哑:
“类,你想和我一起去看烟花吗?”
他好像不是在询问类,而是在通知,没等回应就挂断了电话,随后聊天窗口出现一串地址信息。对此时此刻正在各大媒体记者镜头炮火攻势下的司而言,这不是一个会被轻易找到的地方,类的直觉也提醒自己,被司联系的可能只有我。于是立刻放下手头的工作,开车往那里赶去。下过雨的夜晚空气很好闻,也许对司来说,这是很适合见面的氛围。
即便是夜里,司金黄的发色依然鲜艳亮眼,他没有戴兜帽和口罩,平静地坐在那里像一颗落在草地上的星星。比起杂志封面为这一抹亮色赋予装饰与滤镜,亲眼目睹的美更令人印象深刻。过去是,现在也是。
类把车停在远处,踩着被雨水浸泡湿软的土地慢慢走到司身边。他已经不记得司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能喝酒,地上除过成捆的烟花之外就是大量散落的空啤酒罐。司好看的脸颊在夜风中被酒精熏红,看过来时发现鼻头也是红的,大概是醉了,也可能是被冻到。原本穿在身上的外套被当作地垫铺在草地上,司身上只穿着高领毛衣,被无人的空旷草地衬得身形更加单薄。近年来他为各路角色对身材管理愈发严格,体型目测还不如读高中时健康。
类将风衣脱下披到司肩上,并在他身旁坐下。长款衣物被司拢起来简直能直接把他的身形直接盖住。但他没有拒绝,也没有开口打破沉默,只是把脑袋往衣物里塞了点,左手往身旁摸索到一罐酒,想递给类的动作停在半途:“噢,忘记你开车来的。”
“没关系。”类接了过来,罐身上仍然留有对方的手的温度。
看着类喝了一口之后,司的表情松动了些,享受着类的衣服带来的体温似乎让他心情很好。即使时间流逝,能够让他开心的理由总是这样简单而直接,类想司选择在这里见面也是出于这个原因。大学刚毕业那年司第一次拿到主役角色,把决定通知拍照发过来之后就兴高采烈地要带类一起去看烟花演出。年轻的演出家前脚刚和剧组的同事请了假,转头就看到司风风光光地出现在门口,向其他人表示歉意时仍然在笑,然后抓起类的手就跑向车站。那时距离表演开始已经没剩多久,但类知道,对司而言这种紧迫的恰到好处正是使他兴奋的所在。
电车上满是相同目的地的乘客,天马司和神代类一起被挤在车窗边,无数街灯的光芒在他们的眼瞳间掠过,直到最终跑向聚满人的河畔时,司依然紧紧地拉着类的手,好像生怕后者走丢了一样,明明以他们的身材应该是司更容易走丢才对,现在他们同样在这片草地上,不用担心会被抓拍谁牵着谁的手,却好像真的走丢了。
手中的酒入腹后,司看起来醉得更厉害了些,眼前蒙上一层水汽,起身的动作也摇摇晃晃。类早知道他酒量不好,二十岁时是这样,现在更是。一旦喝醉就会说胡话,虽然平时他话也很多,醉酒的状态反而会使意识变迟钝,嘴终于能跟上大脑运转的速度,使得发言往往十分重量级。初次喝酒就不得不让类将他背起才能离开饭桌,直至放到出租车后座上仍然拉着类的胳膊不肯撒手,嘴里满是酒气地嘟囔着一串诸如“车费我会付的,类不要走,类送我回家”的醉话,说得连其他朋友都不忍心带类再去二次会。等类终于在司身边落座后,他才像作战成功一样放松下来,并沉沉地睡过去。
时至今日,类看向司的背影,想到那时他可能不是真的喝醉。眼前这位天才演员的实力是有观众与业界有目共睹的,当然这份演技作用在自己这个头号观众身上,也会毫不例外地会深陷其中。
司确定方向后,歪歪扭扭地走向烟花,类这才发现他没有穿鞋,赤足走在草叶之间,抱着烟花往河边去。他连忙上前帮忙拿另一箱。司好像察觉到类想要询问的意图,眯起眼扭头过来看了看,自顾自地说道:“没事的类,哎,鞋就在那边呢。我只是想这样走走,不会受伤的。这样的草地踩起来很舒服,软软的,像冬天堆起薄雪一样……已经很久没有下过雪了。”